好博体育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
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学校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指导意见》(教技厅〔20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二条 本办法所考核的大型仪器设备应纳入学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账面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以设备入账时间为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第三条 考核评价的内容分为设备管理与安全、使用机时(测试样品)、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与开发、维修延误八个部分。前七个部分的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第八部分为扣分项,总分由八个部分加权计算得出,评分标准参照“好博体育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效益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效益考核评价表”)。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考核评价分为使用单位自查自评和学校核查评审两个阶段。
(一)使用单位自查自评阶段:自查自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程序为:
1. 对所负责的大型仪器设备本学年度使用和管理状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总结;
2. 依据“效益考核评价表”的填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数据填报工作,并如实、准确填报“效益考核评价表”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考核结果汇总表”=),并认真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总结。
(二)学校核查评审阶段: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校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自查自评结果进行核查评审,学校核查评审阶段的主要任务和程序为:
1. 学校核查采取会议汇报、核查评议、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大型仪器设备的“效益考核评价表”“考核结果汇总表”及自查自评总结报告;
(2)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记录(含演示实验记录、实验内容记录、报修维护保养记录等);
(3)利用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教学科研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撰写的论文、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设备功能升级等);
(4)利用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5)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 学校核查结束后,对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各台设备的学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做出总体考核评价。
3. 考核评价结果按要求上报学校,并作为各单位负责人任期考核的数据依据。
第五条 考核评价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度的时间安排为:
(1)9月初在学校OA系统发通知,各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评;
(2)9月底各单位将学年度自评结果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逾期不报按不合格处理;
(3)10月份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按要求向学校报送有关数据;
(4) 11月底公布考核结果。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
第六条 考核评价分为对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的考核评价和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价两部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大型仪器设备较长时间闲置,年使用机时为0的;
(2)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低,年使用机时不足800小时的大型仪器设备台数占总台数的比例在30%及以上的;
(3)“效益考核评价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逾期未报或填报数据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
(4)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第九条 对考核评价结果的奖惩按照《好博体育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好博体育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效益考核评价表》
2.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1:
好博体育大型仪器设备学年度效益考核评价表
(20 /20 )学年度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仪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仪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万元):__________________
存放地点及现状:____________ 仪器领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仪器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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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权重 |
考核内容 |
数量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分条 得分 |
分项得分 |
加权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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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管理与安全 |
20% |
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墙 |
100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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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管理,师生评价服务质量高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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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操作,使用与维修记录填写规范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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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设备资产标签及警示标志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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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洁,安全措施落实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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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机时 (测试样品) |
30% |
有效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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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定额机时: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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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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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机时 |
有效机时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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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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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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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开放使用机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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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样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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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才培养 |
10% |
教学演示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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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分/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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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获独立操作资格或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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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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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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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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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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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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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 |
10% |
教学实验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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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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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数 |
|
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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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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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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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研成果 |
10% |
获奖情况 |
国家、 国际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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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8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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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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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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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及其他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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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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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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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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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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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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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情况 |
三大检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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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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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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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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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收入 |
15% |
校外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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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5分/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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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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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功能利用与开发 |
5% |
原有功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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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60分;≥80% 48分;≥60% 36分;≥40% 24分;≥20% 12分;<20%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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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功能利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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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功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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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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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维修延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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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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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0.5×维修天数×折旧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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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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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日 期:
填表说明:
一、范围
此考核评价办法适用于我校账面原值1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
二、规定
此《效益考核评价表》按照学年度填写,所有项都是必填项,没有相应数据填写0。此评价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的仪器设备效益结果。共分八5大项,32个数据项。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填写32个数据项的准确数据,交学院核对数据,核对无误后,计算得分。最后交学校资产管理处审核。根据得分确定:
优秀设备: 总分≥90分以上;
良好设备: 75分≤总分<90分;
合格设备: 60分≤总分<75分;
不合格设备:总分<60分。
三、数据填写
(一)设备管理与安全
考察大型仪器设备制度建设与落实、设备档案与使用维修记录、安全措施与环境卫生情况等。
(二)使用机时
1.定额机时
03类仪器仪表: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
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其他类: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有效机时: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三)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四)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
项目数是指利用本仪器设备开设的列入教学计划的实验项目数、完成的各种科研项目或合作项目数和完成的为校外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数。
(五)科研成果
包括各级获奖、发明与已授予的专利及发表的论文,三大索引指:SCI、EI、ISDP。
(六)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收入。
(七)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是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是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八)维修延误
折旧系数为0.9的使用年次方;即 折旧系数= n为已使用年
四、数据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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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查看实验室及制度汇编 |
三大索引、核心刊物 |
查看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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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志及环境安全 |
查看设备标签及实验室 |
校内外服务收入 |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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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机、维护记录 |
查大仪使用记录本等 |
原有功能利用数 |
查实验内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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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
查培训记录、有关证件 |
原有功能数 |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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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 |
查教学计划、项目任务书 |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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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际奖;省、部级奖;校级及其他奖项 |
查本学年度获奖证书 |
维修延误 |
查大仪使用记录本 |